事故科不给认定书故意拖延怎么办
遂昌法律咨询
2025-05-05
事故科故意拖延不给认定书,可采取多途径解决。
1.主动沟通:直接与事故科沟通,明确询问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保留沟通记录,以便后续跟进。
2.向上反映: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可向其反映情况,督促事故科及时处理。
3.投诉维权: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会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法律途径:若事故科超期不作为,可根据相关规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获后十日内、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未制作认定书,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事故科故意拖延不出具认定书时,与事故科沟通是首要选择。明确询问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保留沟通记录,这有助于后续维权时证明曾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有监督职责,可向其反映情况,促使事故科及时处理,履行应尽的职责。
(3)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执法行为,向其投诉能让专业部门介入调查事故科的拖延行为是否合规。
(4)法律对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有明确规定,若事故科超期不作为,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遇到事故科拖延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很关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处理中遇到难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与事故科沟通,询问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保留好沟通记录,以便后续作为维权的依据。
(二)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利用上级部门的监督职责,促使事故科及时处理。
(三)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由督察部门对事故科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若事故科超期不作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事故科故意拖延不出具认定书,可采取这些办法:
一是和事故科沟通,问清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留存记录。
二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上级有监督职责,可促其及时处理。
三是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督察会监督检查执法行为。
若超期不作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事故科故意拖延不给认定书,可与事故科沟通并保留记录,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超期不作为时还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要求,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分别对应不同情形。当事故科故意拖延不出具认定书时,先与事故科沟通能了解情况并保留证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可督促其及时处理;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若超期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1.主动沟通:直接与事故科沟通,明确询问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保留沟通记录,以便后续跟进。
2.向上反映: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可向其反映情况,督促事故科及时处理。
3.投诉维权: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该部门会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4.法律途径:若事故科超期不作为,可根据相关规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获后十日内、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未制作认定书,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事故科故意拖延不出具认定书时,与事故科沟通是首要选择。明确询问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保留沟通记录,这有助于后续维权时证明曾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2)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有监督职责,可向其反映情况,促使事故科及时处理,履行应尽的职责。
(3)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执法行为,向其投诉能让专业部门介入调查事故科的拖延行为是否合规。
(4)法律对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有明确规定,若事故科超期不作为,当事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遇到事故科拖延情况,及时保留证据很关键。不同案件情况不同,若处理中遇到难题,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与事故科沟通,询问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保留好沟通记录,以便后续作为维权的依据。
(二)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利用上级部门的监督职责,促使事故科及时处理。
(三)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由督察部门对事故科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若事故科超期不作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事故科故意拖延不出具认定书,可采取这些办法:
一是和事故科沟通,问清延迟原因和预计出具时间,并留存记录。
二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上级有监督职责,可促其及时处理。
三是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督察会监督检查执法行为。
若超期不作为,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事故科故意拖延不给认定书,可与事故科沟通并保留记录,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反映,向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超期不作为时还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明确时间要求,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分别对应不同情形。当事故科故意拖延不出具认定书时,先与事故科沟通能了解情况并保留证据;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监督职责,可督促其及时处理;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执法行为。若超期不作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合法有效的维权途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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